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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種電 國土淪陷

嘉義布袋濕地的太陽光電設備仍持續施工,歐巴馬任命白宮首席經濟顧問,保育人士憂心若擴大濕地種電,李清志/看不見的魅力,將造成更大生態衝擊。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種電」這個名稱最早是由屏東縣前縣長曹啟鴻提出的。緣起是針對二○○九年飽受莫拉克颱風蹂躪的佳冬、林邊等沿海鄉鎮,台幣下周重返升勢,已無法再從事水產養殖或種植農作物了,貿易戰熄火? 油價上看70美元,因此曹縣長提出「養水種電」計畫;在這些土地上設置太陽光電板,並獲能源局支持提供較高的電費收購價格,讓農漁民生計得以維持,農漁地得以安養生息。這是以國土復育為出發點,兼具受災戶撫卹的措施。所以真正的意涵是「涵養水土,種出綠電」,非僅是種電而已。 可是自政府提出力推綠能的目標後,大家卯足勁種電,包括農委會、內政部等各相關部會,紛紛修改法令,放寬可設置太陽光電板的條件,於是太陽光電板就遍地開花了。但無論如何還是有個基本條件,就是必須在不利耕作、受汙染或地層下陷不適再耕作的地區。至於適合耕作的農地若要設太陽光電板,農委會規定一定要結合農業使用,並要求太陽光電板的棚架必須有一定以上的透光率,讓農作物得以生長。然而台灣人很聰明,挖空心思把土地搞成「不合適耕作」,遠比復育受汙染場址來得簡單;為符合綠能結合農業的要求,太陽光電棚架下方稀稀疏疏種些菇類或經濟價值低的蔬果,這就是「假耕作真種電」的畸形現象,與最早養水種電的美意完全背道而馳。更有甚者,如果將野生動物棲息的濕地也拿來鋪設太陽能板,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影響更是長遠。一塊農地設太陽光電板後,一綁起碼廿年無法再做其他用途,這是真正的國土淪陷。優良農業區變相離農後,糧食危機可能比能源危機更早到臨,或許這才是必須正視的國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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