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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推健保…政府真無賴

憲法法庭日前召開公教年改釋憲案言詞辯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公、教年改聲請釋憲案,恐修繕肇災 聖母院大火暫無人員傷亡通報,讓很多人關注。廿五日言詞辯論中,聯合報社論/又一個搶錢、搶權、卡位的法案,「老人的花費」是激辯焦點之一,魏健宏:郵局要進軍電子支付,行政院、考試院代表指出,英美聯手處置「大到不能倒」機構,「年紀愈大的人花費愈少,每人可支配收入 上海居全大陸最高,若有較大金額支出則在醫療花費,唐獎獎章22日揭曉 德國紅點總裁將來台,健保有保障,並非薪資要處理的問題」,這樣說法,讓人無法苟同。衰老,是人生的常情。年紀愈大、愈見衰老,醫藥費用開銷愈大,怎會「花費愈少」?該給的退休金,是一回事;老人花費多或少,是另外一回事。就算老人(身體健康、生性儉樸)花費較少,「該給的退休金」就能少給? 「年紀愈大…若有較大金額支出則在醫療花費,健保有保障,並非薪資要處理的問題」,聽了令人直搖頭。年改亂改衍生問題,竟扯到健保;把責任推給健保,讓年改脫鉤免責。政府,不該是無賴!年改條例為「真正溯及既往」,違反法治國原則。公教與政府間除職務關係外,還有公法的聘僱契約關係,一旦退休,這契約就終止了,接下來的退休金為「遞延工資」給予,屬債權性質,不可任意從公教身上減少或剝奪。但行政院、考試院相關代表主張,公教與政府間的關係不因退休而消滅,而是開啟另一段關係,年改條例屬於不真正的溯及既往。開啟什麼樣的另一段關係,讓政府可以不管誠信?法律規定公教的退休金,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政府卻一再主張「退撫基金破產」。應該負責的是政府,並非將瀕臨破產的基金;推卸責任,難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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