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照非證據 告夫通姦不起訴

新竹縣黃姓婦人懷疑丈夫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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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錄音筆在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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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到丈夫與疑似小三女子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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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老婆」、「老公開始在搭帳篷」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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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丈夫皮包發現女子在婦產科檢查的胎兒超音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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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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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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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都否認有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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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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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確切證據顯示2人有性交行為,罪嫌不足,做不起訴處分。
林男與鄭女否認,林稱未與鄭女有性行為;鄭女稱,「錄音檔中的聲音不是我的」,胎兒照是她與男友的小孩,與林男無關,因為檢查發現胎兒不健康決定墮胎,林男好心要幫忙,她才把照片給他看,矢口否認姦情。
檢方認為,錄音內容只能證明2人過從甚密,無法證明有性行為,且胎兒超音波照片無法證明是林男的種,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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