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抵減從寬認列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5)日表示,食安試劑 北市免費發放,台商在越南設立分公司的投資或財產,兩岸快譯通/回放=倒帶,因排華事件遭受損失,屏東逢甲路 蟬聯「地王」,未來申報所得稅時,越南部分發生的損失,依法可以申報扣減在台應納所得稅,財政部亦將從寬認列。
張盛和說,分公司的損益要與母公司合併申報,因此,台商在越南設的若是分公司,因排華暴動產生的財物損失(如廠房、原物料或貨品等),即可全額回台由母公司申報扣除。
不過,台商在越南設置子公司者,因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人格,依我國稅法規定,只有當台商投資的海外子公司將盈餘匯回給台灣投資股東時,才需要課稅。張盛和說,排華事件若造成台商越南子公司損失過大,以致沒有盈餘可以匯回時,損失也將難以在台抵稅。
由於此一事件發生突然,張盛和承諾,台商在越南分公司如有財物損失,可檢具相關證明申報減稅,台商若能提出照片或文件等,未來稅捐機關將從寬認列。 ※延伸閱讀》

‧「513越南排華最新情況回報」臉書社團

‧資訊圖表/一張圖看懂中越爭端

‧資訊圖表/南海風雲再起 中越爭端為何爆發,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