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轉司法…海軍中校涉共諜案 無期變6年

海軍大氣海洋局中校政戰處前處長張祉鑫任內加入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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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法院依為敵從事間諜活動直接利敵罪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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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上訴後因軍審法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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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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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依預備犯處徒刑六年。
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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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祉鑫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直接利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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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軍事法院認為張加入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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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完成」利敵罪中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行為,但二審認為張只是預備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尚未著手從事間諜活動或交付機密資料就被捕,因而改依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的預謀犯,處刑六年。
判決指出,張祉鑫是政治作戰學校專科班七十七年畢業,八年前擔任海軍金門基地指揮部政戰處長時,認識當時該部門的上尉指揮官錢經國,經錢引薦認識化名「劉偉陽」的廈門人民政府第五辦公室主任。
廈門人民政府第五辦公室是中共海軍政治部及聯絡部所設情治掩護機關。張身為幹部,明知兩岸仍屬軍事對峙,是陸海空軍刑法所稱「敵人」,基於預備為敵從事間諜,在三年前填志願書加入共產黨。
判決指出,張在填志願書前,先後邀約海軍蔡姓少校、劉姓政戰官、海軍艦隊楊姓訓練官夫婦、海軍登陸戰車大隊楓姓分隊長等人到國外旅遊,旅費全由劉偉陽墊付,張還另領取引介費三千九百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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