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妻爭吵 巷弄燒衣判刑2個月

基隆市戴姓男子去年底和前妻爭吵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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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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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起毛毯、衣物就到樓下巷子內點火。鄰居發現屋外濃煙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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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報案。消防隊員到場後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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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隨即逮捕戴男。基隆地院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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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判決書指出,戴姓男子去年11月19日上午8點多,和張姓前妻在同居的住處發生爭吵後,戴男忍不住怒氣,拿衣服、毛毯到樓下防火巷,放在牆邊點火燃燒。
衣物、毛毯被火燒得破爛不堪時,煙霧也愈來愈大。住在一旁公寓2樓的住戶聽到有爆裂聲響,又見屋外濃煙密布,探頭發現樓下防火巷起火,趕緊報案。
消防隊撲滅火勢,員警逮捕站在一旁,手中還握著打火機的戴男,他坦承放火燒衣物,但辯稱他有在場看著,不會發生危險。
法官認為,他點火燒衣物的地方在防火巷,萬一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將阻礙住戶逃生。但審酌他是因一時情緒不佳,並非預謀犯案,且僅以打火機點火,沒有用汽油及堆置易燃物品,火勢並非難以控制,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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