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運行 為何要馬總統「雙辭」

十一月廿九日的政治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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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垮了原有藍綠版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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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震得大家似乎忘了我們是一個怎樣的憲政制度。日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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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倡議馬英九總統應該要「雙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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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辭去國民黨黨主席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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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辭去總統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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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不少爭議和討論。
自一九九七年第四次修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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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憲政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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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民進黨執政抑或國民黨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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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十足展現總統制或半總統制的憲政運作特質。也就是總統概依憲法規定,任滿四年後卸任,未有因為所謂的期中選舉失利而總統辭職的案例。
總統在我國憲政架構中,有其綜觀全國高度,除作為國家各院機構調解人外,其四年一任,更代表著國家憲政運作的安定特質;對比於內閣制國家,內閣若基礎不穩,隨時有倒閣或解散國會的危險,進而陷入混亂與不確定,若改選無法形成強而有力的過半席次政黨,則國家將淪於多回合的國會重組。
而在我國憲政制度,總統扮演的角色不輕,又為國家行政權安定象徵暨國家領導角色;何況,此時正值各項改革的發軔與續行、行政任務治絲益棼,如若再惹出總統辭職紛擾,那台灣甘脆只搞政治就好;對比東亞、東南亞各國拚經濟、向前行,國家發展前景甚為堪憂。
這次是九合一選舉,並非如同美國國會議員的期中選舉;況且,上個月的美國國會改選,民主黨慘敗收場,歐巴馬亦未面臨辭職的任何討論。在我國,二○○八年的立法委員選舉,民進黨選到只剩廿七席國會議員,總統也未辭職,實不知為何二○一四年的馬總統,因地方選舉失利要總統辭職呢?
如今內閣已總辭、馬總統亦辭黨主席,沒黨職的馬總統,是不是更可超脫政黨利益,去追求台灣人的最大利益;就這次選舉意義來說,如此結果正告訴馬總統,您要更加審慎地使用權力,您應以國家領導人,對國家前途何去何從,要努力創造台灣共識,從社會的最嚴厲警告聲中,重新檢討治國大政方針與政府執行能力,如此實為國家之大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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