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政策鬆綁 花縣府3條例過關

花蓮縣議會昨天審議縣府制定「花蓮縣維護自然環境生態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花蓮縣獎勵投資自治條例」,

主機代管

,並修改「花蓮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

下酒菜

,3大條例經過議員冗長激辯,

結婚喜餅

,附帶決議後過關,

起司豬排

,此舉被視為縣府執行「八不政策」的適度鬆綁。
傅崐萁就任縣長後,

簡單料理

,為了保護好山好水的花蓮,提出「八不政策」,包括禁止山坡地開發、禁止公共財開發、不引進煙煙囪產業、不新設砂石場、不新開闢土資場、不核准新礦區、不同意舊礦區申請展期、不准電動遊藝場申請。
昨天審議最受矚目的是「花蓮縣維護自然環境生態永續發展自治條例」,縣府強調,花蓮縣以觀光立縣,為使好山好水永續留存及調和地方經濟開發,特以該條例規範縣境內砂石場、礦區及山坡地相關開發與登記之申請。
該自治條例條文中,提及「總量管制」及「但為增進公共利益者,不在此限」等字眼,引來軒然大波。縣議員蕭文龍劈頭問:「八不政策」還存在嗎?為何宣布後,仍有土資場申請展期過關?縣府不能讓喜歡的人就過關,應一視同仁,「請不要拿『總量管制』等字眼,創造模糊空間。」議員蔡啟塔、游美雲聽後,頗有同感,建請縣府依法行政,才能造福民眾。
縣議員謝國榮指出,政府做事要一清二楚,不能說「為增進公共利益者,不在此限」,又說什麼「總量管制」,當議員是白癡,請明文規定清楚,才能讓民眾有所依循。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謝公秉、建設處長鄧明星分別說明,縣府尊重議會,「總量管制」宜由專業單位評估處理,制定3自治條例,是為了將來執行時,更有法令依據。
府會人員利用休息時間進一步協商,最後決定刪除「但為增進公共利益者,不在此限」文字,並請縣府在3個月內提出「總量管制」詳細說明;「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修正案,也刪除「總量管制」與「公共利益」等字眼再議;「獎勵投資自治條例」應明訂獎勵補助上限,不能無限上綱。,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