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申請狩獵 「只准獵1隻山羌」

被視為傳承魯凱族文化的收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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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部落向台東縣政府申請狩獵飛鼠10隻、山羌6隻、山豬5隻、山羊2隻、水鹿1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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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只核准狩獵山羌1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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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部落族人氣得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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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縣府不尊重原住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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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青年更無法從長輩學到傳承。
「重點不在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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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祭典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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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林務保育科長柯漢強表示,自己也是原住民,原民文化祭典當然很重要,但是身為主管機關必須依法規辦事,東興村所提出的狩獵清單中,依農委會及原民會101年6月6日聯合公告,各族祭典狩獵種類,僅有山羌符合,但山羌是保育類動物,全台僅有台東縣核准,已是行最大方便。如果部落認為核准數量過少,部落可以提出申覆,縣府會再與部落協調狩獵的數量。
東興村長胡進德表示,部落依縣府規定,於1個月前提出狩獵申請,但原申請的飛鼠10隻、山羌6隻、山豬5隻、山羊2隻及水鹿1隻,最後只核准1隻山羌,詢問承辦人,得到的回覆卻是,申請狩獵數量有「比例原則」,只能核准1/5,太不尊重原住民文化了。
部落頭目古明德氣憤地說,打獵是原住民的慶祝活動,縣府竟然只准我們狩獵1隻山羌,分給部落所有人,還不到1口,傳統領域被政府剝奪,不准我們打獵、開墾,「難道原住民只能幫傭嗎?」
部落青年會團長周獻庭、部落主席巴順興說,打獵不止是祭典活動,更是長輩對晚輩文化傳承的重要儀式,況且獵物帶回來並不是私用,而是祭典活動供大家用,原住民很早就生活在這塊土地,不可能將動物趕盡殺絕,縣府應該支持才對,呼籲重新審查,符合部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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