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蔡麗青 男判賠60萬

參選民進黨本屆台南市議員黨內初選失利的蔡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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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市府機要職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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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遭周姓男子在網路上誹謗她「忘恩負義」、「賣主求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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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她名譽受損並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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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訴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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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判決周男應賠償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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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在網站上刊登道歉啟事。
蔡麗青參選東區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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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初選民調失利未獲提名。蔡指周姓男子見她與王定宇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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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在多個網站、部落格、臉書散播誹謗她的文字。指她貪取市議員薪水而參選、為競選而賣主求榮、忘恩負義等。這種不實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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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她身心難堪,且貶抑她的人格與地位,損害她的社會形象,進而使她被認為不適任代表市長出席行程,只好在今年元月離職,也使她的公務員生涯斷送。
由於周姓男子對遭指控的部分,言詞辯論未到庭,法官認為等於周承認被指控的事實,判決應賠償60萬元,及在貼文的網站刊登道歉啟事,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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