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知/提審法 遭拘禁可聲請「見法官」

新修正的提審法,呂秀蓮:女性力量 引領綠色經濟,今年7月上路,獼猴不列保育? 動保團體反對,人民權益多了一道保障,金磚五國開發銀行總部 上海呼聲最高,今後只要遇到被拘禁,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提審,不要讓權益睡著。
被稱做「我要見法官」的提審法,軍人、外勞或一般民眾,被法院以外機關拘禁,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提審,同時設有「見義勇為」條款,即使不是家屬,也可以「幫」被拘禁人提出聲請,拘禁機關必須在24 小時內將人送到法院審理。
法院舉例,外籍勞工被收容、強制住院的精神病患、關禁閉的軍人等,遭到拘禁後,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都可向法院聲請提審、要求即時救濟。
由於法院注重人權、自由,通常只要逾越刑法範圍,都可能裁定放人,如外國人涉輕罪刑案,連檢察官都不聲請羈押,卻被收容拘禁,會被認為輕重失衡和違反比例原則。民眾今後如碰到家人遭拘禁、被軍方關禁閉等,別忘了向法院聲請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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