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案 李焜耀維持無罪

明基友達集團董事長李焜耀去年被控違反證交法財務報表虛偽記載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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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2)日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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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一審無罪判決。本案雖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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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依速審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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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皆判無罪的案件會嚴格限制檢方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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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焜耀可望就此無罪定讞。
明基友達集團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相關訊息,無法評論。外界評估,此案經檢方再上訴的難度可能已高。受此判決激勵,明基友達集團股價昨天股價強勢表態,佳世達與輔祥均激情演出。
李焜耀在擔任明基電通董事長期間,因涉嫌內線交易等罪,遭檢方起訴。2011年高院合議庭雖判李焜耀等三人無罪,卻在判決中同時告發李焜耀、李錫華等人涉嫌在內線交易案中觸犯證交法加重財報虛偽罪責。
桃園地檢署檢查官調查後發現,李焜耀與當時明基的董事兼總經理李錫華等人,曾利用公司多名員工當人頭,來持有公司股票。其中李焜耀以兩名員工為人頭、持有700張股票,李錫華同樣以兩名員工為人頭,持有450張股票。檢方認定兩人沒有依法向金管會申報,違反證交法的不實財報罪,因此將兩人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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