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電纜賣數萬元 判賠106萬元

詹姓、劉姓男子5年前兩次侵入東雲公司工廠,識別證套,偷剪電纜線1300多公尺,門禁管制系統,兩人賤賣數萬元花用,氧氣製造機,但偷剪電纜線卻造成相關設備損壞,免疫力,東雲公司花了100多萬元才修復,門禁系統,經訴請賠償,防褥瘡,台南地院判決兩人應賠償106萬元。兩人向法官表示願賠償損失,人事考勤系統,但沒想到賠償金額那麼龐大,牛樟芝軟膠囊,他們根本賠不起。,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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