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前願跪20次 和解後全跳票

簡姓貨車司機開車撞死步行的彭姓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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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賠償五百萬元並到車禍現場及死者靈前下跪道歉懺悔廿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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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兩小時;家屬接受他和解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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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保險及貨車公司付了四百七十萬元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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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未依約定每月付一萬元補足剩餘的卅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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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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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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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給緩刑。
法界人士指出,類似案件肇事司機若素行良好並與家屬和解,法官大都會認為犯後具悔意而宣告緩刑;但言出必行,一旦毀諾,緩刑就免談。簡姓司機毀諾,恐得坐半年牢或罰十八萬元,很不值得。
簡姓貨車司機三月廿一日下午二時許,開貨車在新北市土城區裕民路準備左轉金城路二段時,未減速讓走在行人穿越道的彭姓婦人優先通過而撞傷她。彭婦被送醫急救,當晚傷重不治。
簡向彭婦家屬道歉並談和解,家屬認為簡不僅願賠錢,還不顧忌拋頭露面,願到路邊及彭婦靈前下跪,顯示真心認錯且有誠意賠償,因而原諒簡並和解。
汽車強制保險、貨車公司陸續給付彭婦家屬四百七十萬元;簡向家屬表示他經濟窘困,剩下卅萬元分期由他每月付一萬元補足,家屬同意,不料他未每月付一萬元給家屬,還未依約前往車禍現場及彭婦靈前下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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