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年限延長 青年「溺水」陷阱

政府規畫將青年安心成家房貸最高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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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五百萬元提高到七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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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將貸款年限卅年延長到四十年。面對房價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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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表面上似乎有利於青年進場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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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上卻有如「揠苗助長」。
不但將青年引導至高風險的財務槓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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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隱含潛在的違約潮及金融風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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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得持續停滯也影響青年的負擔能力。
雖然延長償還年限可降低每期償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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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伴隨的現象卻是本金償還的遲緩,而在償還期間內面臨房價波動後房價低於貸款餘額的窘境,此時借款人可能在失業或景氣不佳等不得已的情況下,考量違約的決策,實務上即稱為「溺水」。
若以七百萬元的貸款、期限四十年、貸款利率百分之二點五計,每月償還額約兩萬三,十年內貸款餘額仍有五八四萬元;若貸款利率升至百分之三點五,每月償還額約兩萬七,十年內貸款餘額更高達六○四萬元。此期間內利息支付總額為二二九萬元,本金則僅支付九十六萬元。
在我國利率已持續低檔多年情況下,未來利率上揚機率偏高,表示在支付初期的利息比重更高,而當房價下跌時,更可能發生「溺水」的現象。
美國在二千年初網科泡沫破滅後,政府積極以政策鼓勵次級房貸借款人購屋,輔以要求房利美及房地美提供保證,銀行因二房的保證而放寬審核標準,遂衍生出一連串的「道德風險」,也引發了美國境內的次級房貸風暴及全球金融海嘯。
如今政府在寬鬆貨幣政策下,房價高漲但所得停滯,無力於穩定房價或提高經濟及所得成長,卻鼓勵年輕族群多借錢,以延長年限方式購屋,無異於美國次級房貸發展過程的翻版,以及日本在一九九○年不動產泡沫破滅前「兩代同堂」還房貸的政策。
從美、日慘痛的經驗來看,政府最好還是別下政策指導棋,以免釀成台灣本土未來的次貸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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