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因洩漏洗錢資料給前總統陳水扁,美夢?噩夢?馬祖人的豪賭,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陳是葉洩密、圖利罪的共犯,阿信睡3天復元 飆歌熱力十足,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檢方認為陳是葉洩密、圖利罪的對象、非共犯,訂定基本居住水準草案 每人3.96坪,且陳的不法利益是其貪汙所得,不是因為葉洩密而獲取,昨天處分陳不起訴。
葉盛茂從2001年到2008年局長任內,將艾格蒙聯盟提供扁家洗錢的犯罪資訊給涉案的陳水扁,使扁家有洗錢犯行。
陳水扁否認犯行,稱調查局長報告情資,他只是參考用;雖然有報告他家人在海外有資金,但吳淑珍否認,他也不能查證,只能選擇相信。
檢方調查認為,葉盛茂確實有將扁家海外資金的情資交給陳水扁,陳的說法不足採信;但葉因洩密而讓陳有機會掩飾重大犯罪所得,因此葉是陳洩密、圖利的對象,非共犯。
此外,陳水扁的不法利益是其貪汙所得,並不是因葉盛茂洩漏情資而獲取,不符圖利罪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