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限制不合理 遊艇駕駛資格將放寬

台灣四周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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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應以海洋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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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過去空有遊艇王國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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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僅作外銷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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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國人一直視海洋為畏途。28日交通部航港局公布新修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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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資格放寬。過去駕駛執照與測驗資格規定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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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項目與方法也有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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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民眾考照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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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開放30年來產業毫無進展。如今法條鬆綁,民眾可享受更多元的水上活動,未來也將把業者、訓練單位的意見納入考量,讓私人、營業用遊艇發展更蓬勃。
之前,除了考照所須體檢指定少數大醫院,其中還需檢查梅毒、疝氣、皮膚病等與開船無關緊要的項目。另外,過去還規定外國人不能考照,甚至連65歲以上的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不能換發遊艇駕照。立委李桐豪表示,如此嚴苛、不合理的規定恐阻礙台灣遊艇觀光的發展。
身為海上活動愛好者的一員,李桐豪多次推動法規鬆綁,28日交通部航港局正式修定「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規則」,依港、日作法,放寬體檢標準,僅測視力、聽力、眼疾與肢體障礙,也讓民眾可以在鄰近的衛生所、各合格醫院、診所進行遊艇駕駛體檢。除此之外,65歲以上年長者、外國人也都可以考取、換發私人用遊艇駕照。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祁文中鼓勵民眾多從事海上活動,他提到,目前有9家遊艇駕駛訓練機構,自用級的駕照須經24小時課程訓練與24小時的實際操作,即可參與測驗,駕駛滿1年後只要附體檢表就可換取2等職業駕照。營業用的民眾也可以直接考取職業駕照,但需要受較多的訓練。
台灣區遊艇工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陶君亮長年旅居國外,深感美國私人遊艇風氣盛行,「開遊艇跟開車一樣平常」。近日回台時發現台灣消費實力驚人,私人遊艇擁有者不少,碼頭泊位卻都不夠用。因此他期待未來能夠走向私人遊艇免照駕駛,但營業用遊艇駕照因危及到顧客生命財產安全,則不應太過寬鬆。
除了遊艇製造業者、政府代表,中華航業人員訓練班組長舒瑞英也發表駕駛訓練單位所遇到的難處。他認為,航員法對於駕駛員沒有年齡限制,但遊艇與動力小船規則卻限制65歲以上駕駛員不能駕駛營業用船,讓許多業者頓失生計。另外,許多船隻規格的限制不合理,很多能夠出海的營業用船卻不能作為訓練操作用船,讓很多外島民眾無法考照,只能搭飛機來台上課,造成開銷過大問題。
針對業者的意見與訓練單位提出的難處,李桐豪表示,目前因台灣遊艇法規鬆綁剛起步,未來將會把各界意見納入考量,循序漸進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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