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與人爭道 里長被撞飛

市議員王欣儀日前接獲大安區錦華里里長溫美珠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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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行走於金山南路2段156巷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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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後方的自行車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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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踩到樹穴低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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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髖骨、膝蓋挫傷及腳踝扭傷、韌帶拉傷。事發已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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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條腿還是酸麻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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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會留下後遺症。
北市府交工處長陳學台表示,將檢討該路段是否可取消人車共道,已全面檢討2公尺至4公尺寬的人行道,能否開放人車共道。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若騎乘自行車者在人行道上釀成意外事故,可處300元以上到600元以下罰鍰。
溫美珠表示,被撞倒後,痛到跌坐在地上起不來,該名單車騎士依然理直氣壯,認為是合法騎在「人車共道」人行道上,肇事責任不在他,是她未注意、不禮讓自行車才會被撞。
王欣儀表示,除溫里長,大安區錦泰里鄰長魏李香在去年遭到自行車從後方衝撞後造成脊椎受傷,到現在仍在復健。
王欣儀表示,目前人車共道的人行道已475條,交工處僅於路段起點設置「人車共道行人優先」標誌牌,因相關規劃管理及宣導不足,無法保障一個安全的公共騎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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