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籍案/法官問王金平 為何當初沒申訴

立法院長王金平確認黨籍存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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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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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律師團引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決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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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王的確涉入司法關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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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黨籍有理。王金平律師團則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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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評會調查的對象是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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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國會議員,此調查結果不能證明王涉及司法關說。全案定三月五日再開庭。
審判長張瑜鳳當庭問,「王金平當初為什麼沒有循黨內管道申訴?」王金平的律師許英傑說,國民黨考紀會不是依民主原則組成運作,也不是民法或人民團體組織法所規定撤銷黨籍的權責機關,國民黨援引過去案例,將錯就錯,積非成是,所以應由法院依法審判。
國民黨的律師施汎泉說,王金平擔任國民黨副主席五年多期間,考紀會開鍘的黨紀處分案有九百多件,其中五百廿四人遭撤銷黨籍,都由考紀會決議執行,王金平從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如今面對自己遭處分,就有不同主張,顯然違反誠信原則。
施汎泉強調,王金平指考紀會組織不符民主原則而放棄救濟途徑,但去年九月十一日仍前往考紀會說明,並遞送陳述書,為自己辯護。許英傑反駁說,王金平只是去遞送陳述書,並未說明,而且這種情況也無法讓考紀會成為合法權責機關。
審判長指出,法庭審判的重點,包括根據民法及人團法規定,國民黨該不該處分王金平?可否依章程把撤銷黨籍處分權責移給黨內其他組織或機關?處分王金平是否符合民主程序?國民黨章第卅五條列出的犯罪罪名,是列舉式還是概括式?要求兩造律師團就這些爭點提出法律意見攻防。
許英傑指出,考紀會開會決議過程疑點重重,如果國民黨無法合理說明,不排除向合議庭聲請傳喚當天與會的國民黨考紀委員,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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