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紀律正在鬆動

龍邦國際董事、監察人改選事件,三中全會前夕 A股淡定,致使金管會的保險監理權受到嚴重挑戰。
本次龍邦國際董監改選,屏東議長選情生變 綠軍突開放提名,市場派以持有股數30%拿下三席董事,恆大2013年獲利報喜 股價收紅,且其中一席是國寶人壽大股東,嫂劈腿小姑夫 口交不算通姦罪,令金管會「震怒」;更有甚者,坦然面對替補 豪:不能再輸國王,原先向金管會承諾不去投票的國寶人壽,居然又參與投票,且支持市場派。據報載,金管會先前曾要求國寶人壽所投資的龍邦國際股票應儘速出售,若無法出售,也不能行使表決權參與董監改選、不能交付委託書給關係人,國寶人壽的董事長、總經理承諾絕不會去投票。令人訝異的是,金管會主委在龍邦國際董監改選前一天才在立法院公開表示,會嚴格限制壽險資金介入上市櫃公司經營權之爭。凡此種種透露,金管會監理權正在鬆動。
為何國寶人壽大股東個人對龍邦國際有興趣,而同時國寶人壽也買進股票去支持他?答案是龍邦國際擁有台灣人壽保險公司近40%的股權,而台灣人壽財務狀況又遠比國寶人壽佳;國寶人壽淨值為負且淨值缺口在擴大中,台灣人壽淨值為正且財務狀況在改善中。依據保險法146條之1的規定,保險業及其代表人不得擔任投資公司的董監;不得行使表決權支持其關係人或關係人的董監、職員,擔任被投資金融機構的董事、監察人。依表面觀之,由於龍邦國際並非金融機構,國寶此次偏離審慎經營的行為似未違反該法條。但從實質而言,國寶人壽是支持其大股東擔任對台灣人壽有顯著股權之龍邦國際的董事,難怪主管機關要三令五申禁止國寶人壽如此行為。再者,希望本次龍邦國際的公司派與巿場派,不要有任何有關台灣人壽利益的協議。
本事件顯現出金融紀律的流失。為何國寶人壽要用保戶資金去買龍邦國際股權,去支持大股東個人取得龍邦國際董事席位?為何主管機關三令五申國寶人壽不能去支持大股東,而董事長、總經理也向主管機關承諾,但國寶人壽仍然執意支持大股東私利之行為?是誰下令國寶人壽參與投票?國寶人壽的投資部門是聽誰的?此顯現只有兩種可能:一、國寶人壽董事長、總經理欺騙主管機關;二、他們兩人對國寶人壽無實質權力。如果是前者,主管機關應審慎思考國寶人壽董事長、總經理是否適宜擔任?如果是後者,則主管機關要找出實質具控制力者來監督,否則三令五申如風而逝。同時,在隨大股東個人買進龍邦國際股權,國寶人壽的持股成本勢必較高的情況下,若在未來因董監改選結束股價因而下跌,「淨值為負」的國寶人壽如何向保戶交代?
若要進一步瞭解國寶人壽的財務狀況,實難在該公司網站獲得完整資訊;而輾轉從保險發展中心所獲得的資料仍然有限,不如金控、銀行般的資訊透明。但仍發現國寶人壽的淨值缺口不斷擴大,2009年國寶資產449.4億元,負債為537億元,淨值缺口為87.6億元;到了2012年資產533.7億元,負債大幅增加至742.9億元,淨值缺口暴增到209.2億元。如此的公司,所有大股東在公司已無任何貢獻,但若大股東對公司資產具有讓董事長、總經理「敢於違反主管機關裁示」的影響力,則置保戶權益於何處?金融紀律又何在?
再者,從主管機關網站我們赫然發現在過去六年的時間,國寶人壽有20件的重大裁罰案,平均每年有三到四件,裁罰內容最多的是大股東未按計畫增資,亦有許多財務業務的重大缺失,包含四件國寶人壽未提足法定準備金的精算缺失。另外,還有令人無法瞭解的「未依限將清償協議代償案所取得之不動產變現處分案」。
凡上述種種,這樣的保險公司是否符合審慎經營?淨值缺口如何解決?主管機關如何執行適當的有效監理措施,維護金融紀律,正在考驗主管機關的智慧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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