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抗告勝利 黃景泰羈押案發回更裁

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嫌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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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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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裁定黃以一百廿萬元交保;檢方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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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黃的辦公室內搜得五百萬元現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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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狂打電話、傳簡訊給張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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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見有串證之虞。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晚上經過六個多小時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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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黃有串證的可能,將原交保裁定撤銷,發回基隆地院更裁。黃景泰會不會羈押還有得等。
合議庭認為,黃景泰身為議長,對一般公務員有一定之影響力;被搜出的五百多萬元現金,與議長身分與薪資顯不相當,恐有財產來源不明罪之犯行。且他辦公桌上又有裝有現金一疊及載有「中福」金額及噸數等文字的清單,犯罪嫌疑重大。
黃景泰稱五百萬元是政治獻金,卻對來源交代不清;檢方扣押後,他以行動電話與張姓女子相互聯絡六通電話、兩通簡訊,黃景泰似乎以暗示或誘導方式,與張姓女子進行對談,二人具體討論現金交付時地、數額和原因,合議庭認為有串證之虞。
另外,檢方認為替甲山林樣品屋跑照的羅姓男子,受甲山林指示到市府建築工程科和承辦人接觸,談論樣品屋申請的細節,是關鍵人物,亟待傳訊到案釐清,但在原審法院沒有提到,是認為此人屬偵查中一環,不宜提及。合議庭認為羅姓男子有傳訊必要,非原裁定所認為證人皆訊問完畢,黃景泰不宜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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