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提醒 檢舉獎金待罰鍰繳清才提撥

南區國稅局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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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主動向國稅局檢舉他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逃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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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經查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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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獲得罰鍰20%作為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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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案最高額度則以4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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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獎金須等到稽徵機關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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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
南區國稅局說明,民眾檢舉逃漏稅案件後,若因所提供事證不明確以致於無法查核、被檢舉人違章金額未高於財政部的免罰標準,檢舉人都無法領取到檢舉獎金;若案件已確定,但被檢舉人尚未繳清罰鍰,則要等被檢舉人繳款後,檢舉民眾才可收到檢舉獎金。
此外,檢舉逃漏稅案件,檢舉人身分也有限定,不可具有公務人員身分,且必須是非執行稅賦查核人員的三親等以內親屬,提醒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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