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爆裂物還炫耀 被逮說「只是無聊」

張姓男子去年春節期間買了2個爆竹,

複寫聯單

,一時興起自製爆裂物,

棉質內褲

,挖取爆竹的火藥後裝填入大龍炮的紙筒裡,

彩色影印

,還加裝爆引,

台中居家清潔

,警方接獲線報,

專業影印

,趕在他施放前將他逮捕,

工業風家具

,刑事局鑑驗時引爆,

除臭

,炸掀10公斤重的防爆毯,

金屬銘版印刷

,桃園地方法院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判他7年6月徒刑,

電話總機

,併科2萬元罰金。
年約30歲的張姓男子去年春節期間在公園向攤商購得2個爆竹,帶回住處研究自製爆裂物,因他到處炫耀,警方去年3月接獲線報後持搜索票前去盤查,從他房內搜出已完成的爆裂物。
他辯稱只是「無聊」,後來向法官改口說要炸魚,經刑事局鑑驗,確認他改造原本的爆竹外觀形狀、引線結構,屬製造行為,他所製的爆裂物具有殺傷力。
警方在引爆張製的爆裂物前,先覆蓋防爆毯,又放置輪胎壓覆,引爆後發現防爆毯炸掀起來。法官指出,如體重只有10公斤左右的孩童近距離接觸,恐將被彈飛致傷,顯見張的爆裂物爆炸後有相當威力,依法判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