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北苗派出所地償債? 縣長急澄清

苗栗縣長劉政鴻昨天大動作召開記者會緊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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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縣府完全沒有變賣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土地償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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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媒體無中生有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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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團隊的努力與形象不容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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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提告」。
該媒體回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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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皆善盡平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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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訪問警察局、財政處求證,事件本身也藉由採訪縣府記者會,加以澄清向鄉親說明,達到平衡與監督。
劉政鴻昨天在縣府秘書長葉志航、財政處長徐榮隆、縣警局長曾義瓊、行政處長何文德在縣府記者會中,澄清有關遷移北苗派出所變賣土地償債的計畫時指出,「完全是子虛烏有」,不能忍受遭到如此的破壞。
劉政鴻說,2005年12月上任以來,積極推動改善警分局、分駐派出所、消防分隊及衛生所等單位的辦公廳舍,提供良好工作環境,提升員工士氣,讓為民服務品質加分,績效有目共睹。
他說,苗栗分局北苗派出所由狹小的原址遷到現在的地點,已經完成改善,既已建置良好的環境,怎麼會遷移變賣?
曾義瓊表示,北苗派出所以前設在中正路、為公路口,因狹小不敷使用,2001年因為公路旁的憲兵隊遷建至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對面,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有償撥用,北苗派出所遷到憲兵隊的舊址,目前辦公廳舍足夠使用,並未考慮遷移。
徐榮隆也強調,財產處理有一定程序,非短時間內就可處分,況且公有財產必須優先做為公用,縣府從未規畫變賣北苗派出所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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