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未境管 涉性侵港商溜了

香港籍黃姓男子來台期間涉嫌性侵女按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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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司法人權促進協會昨天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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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移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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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周姓法官「忘了」對被告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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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黃順利出境到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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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態度輕率。
司權會理事長楊雲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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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移審時檢察官還特地發函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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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法官注意被告有限制出境問題;承審法官應該明白被告有脫逃的可能性,竟未依法限制出境,明顯失職,被害人的冤曲將難以修補。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檢方三月廿六日將卷證移送台北地院,公文表明被告的限制出境效力僅到四月三日;承審法官「因為到研習所受訓上課,來不及做限制出境的處分」。
黃俊明坦承法官有疏失,法院會改進。承審法官已與黃的律師聯絡,律師表示黃是為處理生意上的業務出境,已要求黃在六月廿四日來台出庭,但不能保證。
黃姓男子今年二月間到台北市一家理容院消費,趁獨處時以手指性侵女按摩師。
據了解,檢察官起訴前,港商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檢方當時命他交保、限制住居,保證金高於廿萬元。周姓法官審酌雙方和解、被害人具狀表示不追究,認為沒有限制住居必要。
司權會指出,法官類似疏失不少,有法官欲蓋彌彰,明知沒有限境讓被告跑了,乾脆就屢傳不到就發布通緝,讓自己過失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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