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黨主席黃昆輝2010年不滿提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公投案,
,遭公投審議委員會和中央選舉委員會駁回,
,黃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
,ECFA的內容涉及逐步減少或消除貨品貿易關稅障礙,
,屬於《公投法》第2條4項中「租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事項」,
,即禁止公投的事項,中選會依公投審議委會員決議,駁回ECFA公投案有理,今天下午判決黃昆輝敗訴。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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