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媳婦無法來台 外交部權宜處理

一位洪姓國人今年五月與菲律賓籍女子在菲國註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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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結婚登記證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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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國將洪先生的國籍寫成「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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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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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菲辦事處認定國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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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洪先生自行更正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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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不能發給他太太結婚簽證。但洪先生向菲當局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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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多月未果。接獲陳情的立委蔡錦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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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應主動協助國人向菲官方交涉。
蔡錦隆辦公室日前接獲洪母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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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先生兩個月前就透過仲介,向官方要求更正,雖然洪妻是菲國人,但她透過當地朋友向菲國官方詢問,也無法得知進度;洪先生日前有事趕回台灣,獨留目前有七個月身孕的妻子在菲律賓,六月曾花錢找仲介幫忙申請更正,至今沒有下文。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說,駐菲辦事處已派人聯繫洪先生,基於人道考量,將以權宜救濟措施處理;由於洪先生結婚面談事實正確(非假結婚),只要洪先生出具他向菲國提出的「更正申請書」,駐菲辦事處會先在國籍欄上蓋下校正章,完成後續程序,會馬上核發洪妻簽證。
高安說,洪先生可能是在菲律賓的鄉鎮市等地區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當地中央和地方訊息傳遞不足,可能發生結婚登記承辦人寫錯我國國籍的事情;他國官方、私部門對我國國名有非正確稱呼,外交部若知道,都會要求駐外館處親洽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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