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判7年 陳哲男入監服刑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司法黃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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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多年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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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上月20日依貪汙罪判決7年定讞;昨他隻身前往雄檢二辦報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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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送高雄二監服刑。
雄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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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發傳票指定陳哲男昨下午2點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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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前10分鐘抵達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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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律師陪同。經檢察官吳正中訊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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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到高雄二監服刑。
雄檢表示,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後,規定陳哲男每天都要到轄區高雄苓雅警分局成功路派出所報到,他每天都如期報到,沒有逃亡跡象;昨發監前面對檢察官訊問,也都表示「沒意見」,情緒平靜,低調未多談。
陳哲男是前總統陳水扁時期的總統府副秘書長,2002年新偕中建設前董事長梁柏薰涉偽造文書及違反銀行法官司,陳哲男佯稱可代為擺平官司,陸續向梁詐得共600萬元。
檢調查出,陳哲男藉職務之便安排陳水扁到司法官訓練所參加開訓典禮並致詞,藉此向梁柏薰展現自己影響力,讓梁覺得他在司法界「很夠力」,陸續交付現金和支票。後來梁柏薰所涉案件仍被判刑,發現自己被騙,93年在香港召開記者會,指控陳哲男是司法黃牛。
案件纏訟多年,最高法院認定,梁柏薰交給陳哲男的財物是梁單方面致贈,與司法黃牛案無關;審理後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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