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馬以南涉雙星案 壹傳媒判賠60萬

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不滿壹週刊第六一九期登載「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日鹿兒島核電廠 傳將重啟,引發馬家人當「門神」的爭議,萬丹農會 黃正長出任代理事長,4月8日馬以南向士林地院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發表聲明,並求償一千萬元。地院民事庭昨宣判,新秀農民節表揚 縣長加碼送電視,香港商壹傳媒公司、總編輯邱銘輝等人共須賠償60萬元,男供出她肚臍有刺青 女通姦判3月,可以上訴。
士院指出,保障原民… 要聘1/3原民教師 原民校:難,壹週刊未合理查證,紀念鄭南榕 蘇貞昌:壓迫者又回來了,撰稿記者聲稱資訊是從「檢調那邊聽來的」,但不提供消息來源;文內也未平衡報導,當時雖向馬以南求證,不過僅提到她否認,她認為不實之處卻未刊載。
壹週刊報導太極雙星金主程宏道疑透過市議員賴素如,與馬以南搭上線,由馬以南向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商借辦公室,協助營造太極雙星團隊實力雄厚假象。
馬以南認為因身為馬總統大姊,身分特殊,無形中成為焦點,但不能成為某些媒體創造發行量或收視率的藉口。
馬以南也控告邱銘輝等5人加重誹謗,案件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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