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送報生的林克穎引渡案,抽檢年貨祭重罰 合格率破9成,台灣在英國法院一審勝訴,法「第一女友」出院 直奔總統別墅,不但創下先例,直言集/一時疏忽讓她來 集體錯誤放她走,台灣司法人權標準更獲得肯定;外界接下來關切同樣在英國倫敦的軍火商人汪傳浦,會不會成為下一個我國政府尋求英國政府引渡的目標?以及林克穎案未來如進入二、三審,會不會逆轉翻案?都將考驗尚未到任的駐英代表劉志攻能力與是否適任。
英國愛丁堡法院在林克穎引渡案的判決中,白紙黑字認可台灣判決具有可信度,對於林克穎提出諸多質疑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的說詞,承審法官在一一檢視相關事證及證人證詞後,更在判決中指出,台灣法官在審理林克穎的案件時,相當完整並細心地評斷卷內證據,才作成林克穎是酒駕撞死人的結論。
我國與英國雖然沒有邦交,但靠著努力爭取英國國會議員、相關官員的支持,簽下林克穎案引渡備忘錄,是跨出本案成功第一步;如果國內司法人權保障不符合國際標準,英國法院不見得買帳。
在林案判決中,提到有件來自阿爾巴尼亞請求引渡的案件曾被英國法院駁回,理由就是英國法官認為阿爾巴尼亞國內的司法體系在人權保障上未達到英國的標準;阿爾巴尼亞還是英國的邦交國,台灣與英國間雖無邦交,但在全篇判決中,法官多次肯定台灣司法體系在處理林克穎案的人權保障,可說是贏得引渡官司的重要基礎。
在林克穎引渡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我國駐美代表沈呂巡在得知本案結果後表示,對判決並不意外;在處理過程中,讓他認識到英國司法體系之完善,加上法官、檢察官到公設辯護人的表現,才能將林克穎繩之以法。
沈呂巡形容,蘇格蘭的檢察官大衛.狄克森 (David J. Dickson)除了從我國政府取得資料外,另外為本案作的功課更是令他歎為觀止;就連協助林克穎的公設辯護人表現,都讓沈呂巡深覺:「只有認真兩個字足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