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車未開上主線 車可放行仍要罰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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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要求違規車輛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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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上架就不能放行。新北市警察局於升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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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執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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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車尚未駛入主線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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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會通融放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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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依規定開單告發。
新北市交通大隊行政組長陳明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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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過去執行違停車輛違規拖吊,一旦上架拖離原地,基於周邊用路人及其他車輛駕駛人的安全,就不能現場放車。
新北市升格後,警察局基於各種考量,放寬拖吊標準,不論拖吊汽車或機車,只要車主到場時,拖吊車輛尚未駛入主線車道,都會放行,仍依法開單告發,汽車罰金為9百元,機車為6百元。
至於移置費與保管費,新北市移置保管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今年3月通過降價修法,拖吊移置費降為880元,保管費前3小時不收費,3至12小時以半日計算為100元,12至24小時為200元。
警方指出,昨天新店的拖吊糾紛,因為拖吊車早已駛入主線車道,若拖吊人員逕行放車,將有法律責任;但婦人當街攔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恐也影響公共通行。
陳明安呼籲民眾不要任意違規停車,若有攔車阻擋拖吊,口出惡言或對拖吊人員動粗,都可能觸犯妨害公務等罪,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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