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51/爭國際大獎 台灣電影別再氣虛

五十一屆金馬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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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俐質疑公平性。爭議的影后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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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承認經過「艱難而激烈的多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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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以一票之差分出勝負,

排名優化

,換句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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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得獎者並未取得壓倒性勝利。
回顧今年台灣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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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部非李安口中「氣虛」的作品可真正擺上競技台?近幾屆金馬獎,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導演、影帝、影后的四大獎項,總有一個會留在台灣,已成慣例,於是不乏只在台灣拿獎卻在國際上慘遭滑鐵盧的例子。如今,能替那位爭議性影后平反的,唯有到國際上再拿幾個大獎回來,否則,就只能安慰自己繼續在電影路加油,並禮貌性誇讚評審「公平公正」而已。
從更大趨勢說起來,對岸在金馬獎發熱,始於一般所稱大陸「第四代」導演,而這次在金馬獎大獲全勝的已經第六代了,除了婁燁之外,賈樟柯等人早就在全世界各影展出鋒頭。反觀台灣,馬政府幾年前喊出一百億國發基金振興國片,但文化部投資的電影包括「大稻埕」、「大尾鱸鰻」、「花漾」…都沒拿獎,甚至有的票房也很慘,這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困境演變成今天金馬獎的爭議,文化部連表態都沒有,真是「好官自我為之!」其實,倘若少了大陸片,整個金馬獎恐怕黯然失色,所以,對岸冒出一些「金馬旅行社」、「窮人天堂」的評論,亦不足為怪。
令藝文界煩憂的事太多,舉例說,今年台北來了一大票國際蕭邦大賽的歷屆得獎者,樂界戲稱台灣成了鋼琴家的麥加朝聖地,但明年就是下一屆蕭邦大賽,中國的李雲迪榮膺評審,台灣卻悄悄地連初賽都不辦了,大家心知肚明,反正不會有人在明年國際賽得獎。
以台灣目前情況,各種獎項和資源都都有限,其分配常常與非專業因素相關,若重點選一兩個「台灣之光」鼓勵一下,只要不太明目張膽,也算某種平衡。但根本問題在於,資本主義化的台灣,自從政府高喊文創產以來,「小眾」似乎成了背離市場的原罪,而不到面臨國際賽時,大家都刻意忽略這種吊詭。可是,既煞有介事設評審,評審的工作就非替商業口味背書,有形無形的「外力」更不該干擾良性競爭環境,才能提升獎項的地位與說服力,文化的光和熱才會持久。
回到所謂「電影的初衷」,如何把藝術風格、品質表現得優雅、耐人尋味,而非為了眼前商業利益儘可能「假掰」以討好大眾呢?套句文學家的話,「滿足各種小眾的需求」與「滿足小眾的各種需求」,差別到底在哪?文化官員制定政策時必得仔細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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