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賴正鎰案件沒避嫌 調查員休職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專員劉栓楠(已改名為劉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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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中部機動組副主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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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立委許舒博商借市價約三百萬元的鄉林建設股票周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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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許的妹婿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當時因涉案被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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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劉不知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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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將他休職半年。
劉栓楠於二○○三年十月至二○○六年十月擔任調查局中部機動組(現已改為中部機動站)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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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機組曾移送賴正鎰等涉嫌炒作三晃公司股票案到台中地檢署偵辦;劉明知案件仍未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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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知道時任立委、素有交情的許舒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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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賴正鎰有二等姻親關係,仍不避嫌地向許商借股票。
議決書指出,二○○四年中的某一天,劉栓楠帶林姓同居人(翌年結婚)和許舒博在台中市一家茶館吃飯;席間,劉向許表示,因要負擔林女過去的負債,加上小孩子養育費,經濟壓力很大。
許舒博基於朋友情誼,原本約定要幫忙轉賣林女在屏東的房屋,但賣不出去,許便透過鄉林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將他所有市值約三百萬元的鄉林公司股票拿到劉住處,交林女代收轉交給劉。
直至二○○八年五月,許告知劉他周轉困難,劉才匯款六十萬元給許,餘款至今未還。
公懲會認為,劉栓楠明知不可與承辦案件的涉嫌人或相關親屬有金錢往來,竟違反規定而借貸鉅款,應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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