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我司法不公 林克穎拿不出證據

在台灣酒駕撞死人逃往英國的林克穎,歐元區高負債國債信評等 仍有調降風險,台灣時間昨天凌晨一時許結束為期三天的第二次引渡審理庭。據了解,A股資金旺 後市看好,林克穎批評台灣司法制度不公,股市10億大戶 半數繳稅低於2.5萬,但檢察官詰問他有何不公,談起六輕 他開場總說「艱辛啊」,林克穎提不出證據也沒有正面回答。
林克穎的律師要求法院在這個月傳喚台灣六名證人以視訊方式作答,國眾取得公益彩券機台十年維護合約,包括熟悉本案人士及專家學者,綠民調近幾任北市長 郝滿意度最差,其中一名祕密證人將於這個月廿日以視訊方式進行不公開作證。英國法院並決定這個月底舉行第三次引渡審理庭。相關程序還要一段時間才能全案審結。
據了解,港民間電台被控未領牌照發放訊息,林克穎及律師在法庭上指控台灣司法不公、警察與法官涉嫌貪汙、文件翻譯也有問題。不過,檢察官立即反問林克穎貪汙的法官和警察叫什麼名字?有沒有因為貪汙案被起訴?林克穎對這些詢問都無法回答。
檢察官還詢問林克穎,他在台灣接受司法審理時,檢方並未以羈押方式限制人身自由,也給林克穎請律師並提供答辯機會,到底所謂的不公在什麼地方?林克穎對此也沒有正面回應。
林克穎律師要求法官,援用過去英國曾拒絕引渡一名嫌犯前往埃及受審的前例,但法官並未接受。
林克穎的辯護人稱台灣司法在處理林克穎案過程,違反歐洲人權法等規定,但依我國提出的資料,林克穎在台涉嫌肇事後,到進入司法程序,都有律師陪同協助處理相關事務。
此外,林克穎在先前寫給我國代表處的電子郵件中,曾表示願賠償被害者家屬六十萬元,形同「認罪」;我方透過蘇格蘭檢察官向法官提出相關文件,強調一切於法有據。,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