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溺斃地下道 律師:可提國賠

台中市民陳婦前晚開車闖入積水嚴重的大甲區民生地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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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努力將2名兒女推出後車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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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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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羅豐胤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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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中部地區曾因豪雨、颱風造成蘭勢大橋、后豐大橋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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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皆獲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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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管機關對公共設施維護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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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在事故發生前拉起警戒線,被害人家屬可提起國賠。陳母媽媽則哭訴,要求市府協助照顧分別只有10歲及8歲的孫兒女。
羅豐胤指出,8年前,橫跨大安溪的蘭勢大橋因豪雨塌陷時,前中央日報記者詹順裕人車墜溪不治,家屬訴請國賠,台中高分院法官查出案發前橋墩曾兩度修護,顯然防洪及耐震力不足,判決公路總局賠償5百餘萬。
6年前,辛樂克颱風來襲,造成后豐大橋塌落,奪走6條人命,檢審查出守橋的公務員在大甲溪水漲到警戒線時擅離現場,案發後罹難者家屬請求國賠,經協商後獲賠3200萬餘元。
羅豐胤強調,國家賠償構成要件,必須是公共設施維護不當、主管機關未做好防範警戒,本案發生地點民生地下道設計不良,多年來每逢大雨必淹水,主管機關未解決難題,致慘案發生,且案發時也未拉起警戒線,致陳女誤闖喪命,家屬可提起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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