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與稽查 才能終結混米

國內發生混米事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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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接連提出農糧改革方案。不過學者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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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有正本清源要求清楚標示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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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落實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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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吃到國產、進口混充米卻無從得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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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仍是無解。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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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新版糧食管理法禁止包裝米混裝國產、進口米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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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以包裝米方式呈現的進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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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有較高品質的包裝米,如日本越光米等金字塔高端的品牌;價格較低的越南香米等,每公斤約十一、十二元,不會透過包裝米賣,一定會進入散裝米系統。
陳吉仲分析,消費者每年糙米需求量約一二○萬公噸,包含進口米及國產米,除了三成包裝米外,最大宗的是七成散裝米;一部分進入雜糧行散裝販售,另一部分則進入便當店、自助餐店,或成為加工製品,製成飯糰、米糕、碗糕等。
陳吉仲表示,糧商與便當、餐飲業者採契約制,當混合進口、國產米販售時,消費者無法知道自己吃到的米從何而來。
他說,在日本,餐飲店米食不只會標示產地國,還會清楚標示國產米的產地、品種;要解決混充米的問題,至少商店販售的加工米食,應清楚標示來源。
逢甲大學國貿系教授楊明憲強調,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及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對市場的種種干預、扭曲做法勢必調整,走向市場競爭機制讓不同米質、等級,有不同價格。不過背後最重要的是讓消費者也能充分認知米的等級、產地等意義,才願意付出不同價錢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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