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廣告不實 公平會罰佑典、捷聯,是在締約雙方平等互惠的基礎上,中職/「99」對決 陳鴻文首度遇曼尼,為了促進交易的自由化及便利化所做的承諾與談判,美4-6月勞工生產力年率成長2.3%,所以我們不能一直存有要大陸「讓利」的錯誤觀念!
對於服貿的反對意見可以彙整成下列三種:一、為何政府行政部門可以在未經立法部門時,大陸「三桶油」 上半年日賺36億元,就先進行相關的貿易談判?二、服貿會讓一堆大陸人進來搶了台灣人的工作權力。三、服貿會讓台灣政府門戶洞開,恐有國家維安因素。
如果我方談判團的所有籌碼都要先經過立法院表決同意,不就等同於將自己的底線赤裸裸的公開給談判對手?這也是為何美、日、韓等多數民主國家在面對類似的經貿談判時,立法機關幾乎都採「事後追認」程序的主因,我們的法律也不例外。
至於反對人士用來鼓動民意的喪失工作權部分,兩相比較下,就能清楚的看出台灣在服貿協議中的優勢地位。除非自己當老闆,不然大陸人幾乎沒有機會來台從事服務業的工作。
服務業應該是台灣最有可能維持優勢的產業,因為資本及市場的規模優勢並非服務業必要的條件,經驗的累積與多元化的包容背景才是服務業發達的重要溫床,而這些剛好是台灣民主制度的優勢所在,也是大陸政府短時間內不可能改變的體制。
包含服貿條款在內的雙邊經貿協商,都是開啟台灣邁向世界經濟的通路,政府也已經很盡責的降低了服貿協議對於台灣內部產業的衝擊。
如果反對者還有疑慮,也該在立院的殿堂上理性討論,而非使用「霸占主席台」這種為反對而反對的焦土抗爭,這樣的議事空轉與原地踏步,實非台灣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