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中央及各縣市債務鐘,大陸保障房 明年蓋700萬套,花蓮縣成為前年及去年連續2年償還債務的縣市,中市蓋「幸福好宅」 擬釋出標售地,共償債8億1千萬元;縣長傅崐萁強調,想回澎湖過元旦? 準縣長喬機位,中央不早日通過財劃法解決,等於是與前幾任累積負債縣市長的「共犯結構」。
財政部公布花蓮縣府歷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91年負債43.1億元、92年59.9億、93年66.6億、94年87.5億、95年92.7億、96年103.5億、97年112.6億、98年124.7億、99年133.7億;100年132億,比前1年少1.68億,101年125.6億,又比前1年少6.42億。
花蓮縣政府在民國100年償還1.68億元,101年償還6.42億元。全台22縣市共負債8659億元,部分縣市債台高築,尤其是高雄市,累計總債務達2241億元、人均負債8萬7百元最高,是全台各縣市的「負債王」。
花蓮縣公共債務至去年9月底,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86.88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46.91億元,共133.79億,平均每人負債3.98萬元;至12月底,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84.64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41億元,共125.64億元,平均每人負擔債務3.75萬元;去年平均每人負擔債務降低近約2500元。
傅崐萁說,花蓮面臨史上財務最艱難的關頭,每年歲入、歲出差短22至24億元,縣政建設受限財政困難,他上任後,縣府已達舉債上限,根本無法舉債,但縣府團隊仍全力推動縣政,不僅沒有舉債,前年還首度償債近1億7千萬元。
他說,各縣市負債不是這2年才發生,而是前幾任縣市長累積下來的「歷史共業」,財劃法應該儘早通過,解決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