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產場排異味 宜縣標準擬加嚴

宜蘭縣環保局研擬「異味汙染物排放標準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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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農業區所有畜產業異味標準調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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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舉辦公聽會。但適用舊制的畜產業者很有意見;環保局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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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味排放標準加嚴是環保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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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未來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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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並非刁難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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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盼大家重視污染防治。
「這樣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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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別做了,全喝西北風。」畜產業者在公聽會中表達不滿,認為民眾意識高漲,環保局標準又越來越嚴,有人曾1天被稽查人員拜訪5次,如今又調整異味排放標準,難道宜蘭人都不用吃雞鴨豬肉?希望宜蘭縣不要什麼環保法規都要衝全國第一。
環保局長陳登欽表示,現行異味排放標準以民國96年為區分,96年以前設立的舊汙染源適用舊制,排放標準不得超過50個單位,以後設立的適用新制,異味排放不得超過30個單位;現在草案要將所有標準統一成新制。
陳登欽說,只要異味排放超過10個單位,人的嗅覺就會聞到臭味,而民眾異味陳情檢舉案,99年有950件,101年達1309件,其中5成以上是畜產業,因此有必要加嚴異味汙染排放,並將標準一致化。
「農業區新標準分4年實施,非一次到位。」陳登欽強調,96年後設立的畜產場均可符合30單位的排放標準,顯見是「業者願不願意?」沒有做不到的問題,新法規發布後,將每年調整5個異味單位,並非一下子從50調整到30個異味單位。
許多畜產業者對環保局預備調整異味排放標準,強烈不滿。陳登欽認為,公聽會就是要讓業者了解草案內容,如有條文需微調,也可討論,而異味排放標準加嚴是環保署要求,也是未來趨勢,在新法案送交縣務會議討論前,會再與業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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