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連周告洪明江 涉違選罷法

競選連任的屏東潮州鎮長洪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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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天散發影射另一鎮長候選人潘連周擔任屏東縣養豬協會理事長時帳目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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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擔任議員時爭取監視系統設備費時報價高出市價一倍。潘連周昨天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洪明江涉嫌違反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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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使人不當選。
對於潘連周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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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明江說「完全不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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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敢在署名文宣上面貼出資訊就是有憑有據,「讓司法來證明」。
洪明江20日晚間利用拜票時發文宣,也在昨天將文宣夾報送出。潘連周昨天喊冤,自己在民國97年就已卸下養豬協會理事長職務,當時還留下公款344萬元,洪明江用農委會103年的公文質疑自己,根本是有心操作。
另替興美社區爭取監視系統的經費,潘連周指出,自己當時為議員,議員只有「建議」縣政府的權力,何來「報價」作為,況且經費也是縣府同意後,由潮州鎮公所執行,而非自己私用。
潘連周認為,洪明江身為現任鎮長,明知這些行政流程,卻故意發送不實文宣,已經涉嫌誣衊、詆毀,明顯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洪明江則說,潘連周已多次發出文宣說他A錢等,他相信選民的判斷是正確的,所以都不想理會,「我不過反擊一次,他就受不了了」,自己堂堂正正的,一切就待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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