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陸合資印刷廠 也不能做出版業

面對印刷業者反彈,

專業社群行銷

,主管印刷業的經濟部工業局官員昨天說,

創業加盟

,原本陸方要求我方開放,

行銷達人

,陸資來台可獨資設印刷廠,

調理食品

,但因為我方業者都反對,

粉絲團經營

,政府堅守不讓陸方可取得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股權,一律只能與我方業者合資參股。
官員說,陸資申請投資或合資時,必須經過投審會、文化部的審查,如果已涉及出版,就不會開放;即使合資,也不得從事發行書籍的出版業,低於我國開放給外商的條件。
官員也強調,大陸有言論管制,不會對當地業者之外開放出版業。
相較之下,雖然我方也未能至大陸獨資投資出版業,但允許台商在大陸可合資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最低註冊資本也從原本的一千萬元人民幣降到一五○萬人民幣。
另外,除了出版物,我方還可以在大陸獨資經營印刷業及排版、美工等補助服務業,對我商開放程度較大,優於陸方開放給外商的條件。
官員還澄清,只有涉及印書的出版品部分在中國大陸營運時需要准印證;若是印包裝或其他類,並不需要准印證。服貿協議日後都還能持續再談,經濟部會將各方意見納為下次談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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