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吳敦義不實 壹週刊判賠

壹週刊去年五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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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文建會前主委盛治仁在夢想家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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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檢方透露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才是「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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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導夢想家決策。吳敦義認為壹週刊報導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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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並求償二百萬元。
士林地院昨天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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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報導損及吳敦義名譽,判壹傳媒、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撰稿記者蔡慧貞應連帶賠償一百五十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去年五月九日出刊的壹週刊以顯著標題報導,文建會前主委盛治仁在夢想家案遭約談時告訴檢方,夢想家案是由時任行政院長的副總統當選人吳敦義拍板。
報導更指吳敦義對夢想家案早知情,考量選情還指示國慶晚會移師台中擴大舉行,導致經費暴增;吳敦義認為報導不實,要求道歉。吳敦義的律師賴素如說,曾給壹週刊道歉機會,未獲回應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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