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王姓舞蹈老師曾替多個知名藝人編舞,
,今年二月招募舞團成員,
,竟對一名來應徵的21歲女大學生下手,
,女子因酒後心情不好,
,到王男家中訴苦,
,未料王竟對她襲胸還強吻,讓女子身心受創,事後王與女子和解。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決王六個月徒刑,因王與女子已和解,法官宣告緩刑兩年,並令王捐款六萬元給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