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執法封路 公安要擺第一

彰化警分局最近處理縣政府前的群眾抗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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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數百名警力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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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多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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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連救護車也被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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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外界批評警方執法過當。
警方基於維護交通與群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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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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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場維護秩序。但集會遊行在台灣已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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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抗議者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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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卻大規模動員數百名警力,從五百公尺外管制交通,甚至連消防局救護車也被迫改道行駛,萬一影響病患的搶救及生命安全,相關的責任,由誰來承擔?
彰化市中山路一條巷道,八個月前因地主主張土地是私人所有,便架設圍籬封路,甚至巷口還有貨車、大水桶等障礙物擋道,常有車輛轉彎時,差點碰撞造成意外。
對於這樣影響交通安全的封路,警方八個月來沒有具體作為,還認為這屬私人財產,對於巷道被封閉、標線、標誌等被破壞,都置若罔聞,顯然在執法上,並未將公共安全擺在第一。
這兩個事件,都攸關公共安全,但對常見的抗議,警方大張旗鼓管制;私人封閉既有巷道,卻又視若無睹。不免讓外界質疑警方執法有雙重標準,尤其是地主封路,警方未和主管機關勘查,便認為地主封路「沒有問題」,但真有用路人因為路障造成傷亡,「有沒有問題」恐怕就不是警方說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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