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騎樓、人行道…將開罰

嘉義市政府執行「美麗諸羅魅力嘉義」方案,媒金分離 打亂「雙蔡」布局,市警察局交通隊調查13條重點道路,電影當你導遊/你所不知道的印度,違規型態各有不同,2歲娃癌末 臍帶血自救,但以攤架等雜物占用騎樓、人行道最普遍。即日起警方每月不定期規劃聯合稽查行動8次,晶片護照賺很大 管碧玲籲打對折,呼籲民眾配合以免受罰。
交通隊指出,陽光屋頂百萬座,常見騎樓、人行道堆置物品,有攤架、棚架、廣告看板、旗幟、商品、廢棄物等,部分固定占用。未經許可在道路設攤、展售物品、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車道、人行道、騎樓的非固定路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13條道路違規型態:中山路:違規停車、店家招牌占用。文化路:雜物占用、攤販、商家水泥木板固定物。垂楊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民族路:人行道障礙、雜物占用、違規停車。吳鳳北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商家水泥木板固定物。民生北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
友愛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興業路:人行道障礙、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新生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北港路:人行道障礙、雜物占用、違規停車、攤販。博愛路:人行道障礙、雜物占用、違規停車。忠孝路及大雅路:雜物占用、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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