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生聲請監護/好心被誤會 女社工請調

陽明教養院副院長郭芳嫻為陳姓女社工抱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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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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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社工考量院方經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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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找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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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弱勢生聲請監護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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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上吃官司;她很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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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請調回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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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繼續從事社會服務。
郭芳嫻表示,小傑在陽明教養院十五年,機構每月給小傑一千元零用金。小傑去年到希臘參加特奧得名,從此大開眼界,購買運動配備、生活用品,把零用金花光。
去年七月小傑滿廿歲,教養院協助他監護宣告,但他的零用金用盡;陳姓女社工考量機構經費不足,加上詢問法扶得知若以小傑名義申請扶助,可獲得補助,因此幫小傑用「個人」名義請法扶幫忙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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