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研發成本 擬免稅

立委李貴敏已提出「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園藝造景

,只要投入研發創新,

系統家具價格

,且因此研發取得智財權而有收益時,

高雄居家清潔

,免徵其智財權研發成本之所得稅。本案仍在立法院財委會待審。
另外,

熱轉印機

,為鼓勵企業增僱本國籍員工以創造就業機會;或投資製造業、策略性服務業與文創產業達到一定金額的公司,

系統櫃

,提案中也加入「二選一」抵減營所稅的優惠方案,

牛樟芝

,包括以五年抵減公司投資總金額的20%,

seo優化

,或連續三年抵減增僱員工薪資金額的30%。
李貴敏指出,

牛樟芝原料

,為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及交流,對於因智財權而取得之所得,在其研發成本範圍內應免課徵所得稅,因此提案增訂產創條例第12條之1,規定國人或企業以其享有所有權之智慧財產權取得之收益,在其研發成本範圍內,免課其所得稅。,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