乩童騙乩童 法官判無罪

屏東縣張姓男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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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就在女友的理髮店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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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徐姓、許姓婦人上門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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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佯稱她們卡到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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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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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遭徐女、許女指控強制猥褻、詐欺,因證據不足,張強制猥褻部分獲檢方不起訴處分,詐欺部分,法官則判無罪。
57歲張姓男子民國99年12月間,在屏東市蘇姓女友經營的理髮店,遇到徐婦前來整理頭髮,他謊稱她卡到髒東西,須作法事處理,張男開價9萬元,徐婦交付他1萬元訂金。隨後張男也以同一藉口,佯稱許婦被已故母親鬼魂跟著,要作法事處理,代價6萬元,許婦支付2萬元訂金。
兩人事後都覺得無效,且記憶中在作法驅魔時,都感到曾遭張男子撫摸胸部等部位,兩人也先後將過程告知自己先生,兩人先生都認為被騙,相繼提告。
強制猥褻部分,檢方以徐婦、許婦提不出證據,處分不起訴。詐欺部分,一審法官則認為,張男確有對她們作法,事後雖未達作法事目標及效果,但徐婦自己也是乩童,對宗教信仰上不確定性應知甚詳,宗教活動無法以一般科學知識判斷,不能以未達效果,事後反悔,就認為張男有詐騙主觀意圖,因而判決張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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