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要和解 竊賊反咬超商詐欺

倪姓男子到超商偷體香劑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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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後到超商想付錢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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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未經主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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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收錢並開發票;店長認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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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由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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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退還金錢並取回發票。這回換倪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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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反控店家詐欺。
士林地檢署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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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長已經向倪表明店員擅自收錢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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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退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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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詐術或意圖不法所有,將陳姓店員及賴姓女店長處分不起訴。至於倪是否涉嫌竊盜,還在調查。
據調查,卅多歲的倪姓男子今年九月四日凌晨,涉嫌到台北市士林區某超商竊取一瓶男士體香劑,店家報警將他送辦。
四天後,倪姓男子到超商想付一千元買這一瓶體香劑,還向店員出示「和解書」,內容大致是「本人願以一千元購買市價僅二百零九元且使用過、忘記結帳的『男士香體劑』乙瓶,代表本人並非竊盜及貪小便宜的人」。
店員無法作主、又不敢簽約,僅收錢、開發票給倪作收據,表示會轉告店長。店長隔日得知,告知倪此舉不合公司規定,願退錢且索回發票。倪拒絕還發票,認為已花錢「購買」商品,怒控店家詐欺。
檢方表示,店家未在「和解書」簽字,也願退還金錢,不構成詐欺;本案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糾紛,倪若認為權利受損,可循民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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