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判死刑 旁聽民眾:活該

八里雙屍命案士林地方法院下午5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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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謝依涵遭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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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褫奪公權終身。士院法官認定謝依涵是「強盜殺人」。刑法第332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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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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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謝女聽到判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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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無表情,旁聽民眾則批評「活該」。
謝依涵今天穿著窄背心、紅色內衣出庭,引發議論,懷疑她是想「博好運」。
2月16日,新北市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下藥迷昏富商陳進福、妻子張翠萍,攙扶兩人到淡水河畔,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河中。謝女事後化老妝喬裝張翠萍,欲盜領張婦的銀行存款和農會保險箱財物。
謝依涵在開庭時自稱和陳進福有不倫戀,因想和男友結婚,擔心陳「不罷手」才下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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